「知名」公車司機挨撞退休 肇事者判賠304萬
2015/11/09 11:5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因名字特別,曾上過新聞版面的北市公車司機丁男,101年間騎機車出門時慘遭顏姓駕駛駕車撞倒,導致全身多處骨折重傷,還有3年多才屆齡的他更因此提早退休,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顏男須賠償丁304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丁男101年10月間騎車行經北市和平東路、臥龍街口時,因顏姓駕駛疏於注意、貿然左轉而發生車禍事故,丁男因此受有左鎖骨骨折、左側脛骨及腓骨骨幹開放性骨折等傷害,機車也因而全毀。
丁男為此接受了4次手術,並停職休養至今,最後因左下肢傷後對於蹲低、彎腰等姿勢較為受限,恐無法勝任駕駛工作,只好提前以56歲年紀退休,事後他對顏男求償薪資損害、醫療費用等共653萬餘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顏男肇事造成丁極大痛苦,應賠償丁383萬餘元,扣除先前支領之理賠金及已賠償之金額,仍須賠償30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