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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請人查妻外遇 徵信社查無竟用這招造假...

黃男子懷疑妻外遇,花錢聘請徵信社經理張男調查,未料張男查不到,竟拍下假外遇照了事。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謝武雄攝)

黃男子懷疑妻外遇,花錢聘請徵信社經理張男調查,未料張男查不到,竟拍下假外遇照了事。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謝武雄攝)

2015/11/06 12:0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懷疑妻子外遇,特別花錢聘請徵信社經理張男跟監調查,未料張男查不到黃妻外遇證據,竟趁黃妻與男性友人談事情時拍下假外遇照了事,並以此要求黃男花20萬續約,檢方事後對張提起公訴,不過台北地院認定全案已過追訴時效,今判全案免訴。

據悉,黃男於89年間以3萬元代價聘請張男調查妻子外遇證據,未料張男始終查不到相關事證,竟請同事「小周」趁黃妻低頭查看男性友人給的文件時拍攝「肩並肩」的假外遇照,並以此佯稱須繼續進行調查,要求黃再以20萬元續約,黃誤以為真,支付10萬元訂金。

沒想到事後該徵信社竟又另外向黃妻推銷,遊說黃妻也花錢請人調查丈夫,黃妻回家告知丈夫後,全案才得以曝光,黃男認為受騙,氣得報案,檢方即依詐欺取財罪對張提起公訴,但張男立刻聞風而逃、不知去向,

台北地院指出,詐欺取財罪的追訴權時效為10年,加計通緝時間後為12年餘,目前已逾追訴時效,今判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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