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意男娶印尼妻被打槍 父怒告媒婆詐欺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個性較「古意」的蔡姓男子,在台灣交不到女友,被父親安排到印尼娶妻,蔡男和新婚妻子在印尼當地完婚後,蔡男卻無法通過台灣駐印尼辨事處面試,導致女方退婚,蔡父氣結,認為都是媒人的錯,提告詐欺,但檢方偵結後處分媒人不起訴。
檢方指出,102年10月間,蔡姓男子在姑姑的同事鍾姓女子帶領下,前往印尼準備迎娶外籍新娘,蔡男出發前,蔡父還拿了35萬給鍾女,請鍾女幫忙代訂食宿機票及相關婚禮費用,同年11月14日,蔡男和印尼籍歐陽女子在印尼完婚後,蔡男便帶著新婚妻子參加台灣駐印尼辨事處面試,準備安排妻子來台。
面試過程中,面試官問蔡男是做什麼工作,蔡男一時語塞答不出來,面試官再問婚禮辨了哪些事,蔡男竟回答都是父親安排的,他不曉得有做過什麼,由於蔡男在連續2次的面試時都表現失常,因此無法通過面試,新婚妻子疑因不耐久候、對婚姻失去信心,決定退婚。
蔡男的父親得知後大感光火,卻沒有罵自已兒子沒用,反而怪鍾女當媒人不夠盡力,甚至提告直指鍾女騙錢涉及詐欺罪;檢方偵查時,鍾女大聲喊冤,直說她一直努力協調此事,原本今年3月還要再進行第3次面試,但女方卻突然說不嫁來台灣,她同情蔡男,事後還退還了5萬元給蔡家。
蔡父則認為,兒子就是因為比較不會講話,交不到女朋友,才會想說到印尼去娶妻,他認為如果付了35萬還娶不到老婆,收錢辨事的鍾女就是企圖騙錢,他才會提告詐欺。
檢方偵查時,蔡父雖然一再提出兒媳婦在印尼當地不肯跟兒子同房、面試時亂講話、沒有真心不肯嘗試第3次面試等指控,但都沒有提出具體證據,檢方認為,女方或許是因為羞澀、礙於習俗等因素不肯同房,甚至退婚不肯來台,蔡男身為丈夫應該去了解背後原因,而不是把責任歸咎他人,因此認定鍾女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