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上百萬買12個靈骨塔 經營權轉手成廢紙
2015/09/14 12:2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陳姓男子多年前向殯葬業者大鑫買了12個靈骨塔位,後來經營權陸續被福田妙國、龍巖集團併購,當時福田妙國接手時,曾通知大鑫塔主領使用權證,但陳男因故錯過,導致後續承接的龍巖不認帳陳男的塔位,陳男不滿投資上百萬元血本無歸,怒控龍巖集團負責人李世聰等3人詐欺,台北地檢署認為此案為民事糾紛,今將3人不起訴。
93年間,陳男為投資靈骨塔,向大鑫買了12個塔位,之後福田妙國收購大鑫,承接大鑫的權利義務,並向原先的大鑫塔主增收每塔6000元管理費,收款後即核發塔位的使用權證。
檢方調查,陳男共有12個塔位,合計應繳管理費7萬2000元給福田妙國,但陳男因故未繳,沒領到原有塔位的使用權證,101年間,龍巖併購福田妙國,承接福田妙國的權利義務,陳男向龍巖主張12個塔位的權利,遭龍巖以文件不符為由拒絕。
陳男應訊時指出,並未收到福田妙國的通知,不知有塔位使用權證;檢方調查,陳男當時是向大鑫買塔位,賣家並非福田妙國及龍巖,李世聰等人並不構成詐欺,考量此案屬於民事糾紛,所以認定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