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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假美鈔挨告 不知者無罪

2015/09/11 17:4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台北捷運外包保全公司劉姓職員,在捷運站內與一名陌生男子兌換美金後,交給同居人繳交保險費,卻發現竟是偽鈔,還被法辦。劉男喊冤說根本不知是假鈔。新北地院法官也認為,無法證明劉男知情,判他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間,劉男在台北車站捷運站內,收受5張美金百元鈔票,3月11日下午2時許,交給妻子繳交保險費,被銀行行員發現報警處理。

劉男否認犯行,堅稱當天有1名年約60歲的台灣籍男子,聲稱因欲搭高鐵前往台中,身上所剩不多,拿出美鈔,拜託他以新台幣1萬5千元兌換,因對方不斷拜託,還教導如何辨識美鈔,他看到有浮水印還會變色才相信,以身上所剩的現金1萬4千多元,兌換美鈔,他根本不知是偽鈔。

劉男說,因同居人欲繳交保險費,才交付使用,直到行員發現自己才知是偽鈔;同居人也證稱,因她需要錢繳保費,劉男才拿出美鈔。

法官審理認為,兩人同居,關係非淺,劉男不可能故意誣陷,且依銀行函文,這批偽鈔需使用機器或紫外線才能檢測,若非具有專業鑑定能力者,難以輕易判別美鈔真偽,無法證明劉明知是偽鈔,還故意收集、使用,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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