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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事告吹 準女婿擅自賣掉房產嫁妝挨告

高市陳姓男子和交往4年的女友準備結婚,準岳母拿了百萬給女兒買房添嫁妝,女兒把房子登記在陳男名下,但小倆口卻因故鬧翻結不成婚;陳男事後竟申請新的所有權狀,還把房子賣掉賺了近700萬,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高市陳姓男子和交往4年的女友準備結婚,準岳母拿了百萬給女兒買房添嫁妝,女兒把房子登記在陳男名下,但小倆口卻因故鬧翻結不成婚;陳男事後竟申請新的所有權狀,還把房子賣掉賺了近700萬,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9/07 14:0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陳姓男子和交往4年的女友準備結婚,準岳母拿了百萬給女兒買房添嫁妝,女兒把房子登記在陳男名下,但小倆口卻因故鬧翻結不成婚;陳男事後竟申請新的所有權狀,還把房子賣掉賺了近700萬,事後女友發現提告,檢方偵結後將陳男依偽造文書及背信罪起訴。

檢方指出,陳男(35歲)和女友前年4月準備結婚,當時倆人看中一棟位在鼓山區的透天厝,準備買來當新房用,由於兩人現金不夠,準岳母拿出108萬借給女兒當頭期款,女兒還把房屋登記在陳男名下。

去年9月,小倆口因故鬧翻,婚事告吹,陳男雖然是這棟房子的屋主,但因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一直由女友保留,陳男竟萌生歹念,跑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地政人員在公告期滿後,就把新發的房地所有權狀交給陳男;隔月,陳男就以690萬將房子賣出,並在去年12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女友發現後不滿提告,檢方偵查時,陳男坦承所有權狀並未遺失而申請補發,還說房子是準岳母買給女兒當嫁妝,並用他的名字登記,如果沒有結婚,應該要還;因此檢方偵結後,認為陳男擅自賣掉房屋,損害了女友的財產,還佯稱遺失而申請補發房地所有權狀,依偽造文書及背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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