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濟公之名性侵少女 狠母還幫忙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鄭姓男子透過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婦人,雙方陷入熱戀,鄭男得知婦人有名14歲女兒小芳(化名),遭人性侵,竟色心大起,宣稱自己能讓濟公上身「可以讓髒東西不要靠近」,命小芳全裸,讓他上下其手,隔天又誆稱須嘿咻才能一勞永逸,在婦人協助下性侵小芳,過程中還命婦人「把我的保險套拿掉,我才有辦法出來」,士林地院審理後,鄭男遭判5年6月徒刑,小芳的母親遭判3年6月徒刑。
小芳長期被安置在社福機構,去年6月6日逃離,一週後才返回,社工覺得她神色怪異,詢問這幾天狀況,小芳原本僅說有和母親見面,並由母親的鄭姓男友幫忙收驚,不願透露細節,直到社工提及擔心小芳的妹妹也受到傷害,小芳才全盤托出。
小芳開庭時控訴,當天去到母親位於新北市淡水的租屋處,鄭男就說她背後有惡鬼,要淨身,原本她不予理會,但母親卻稱「如果不脫衣服收驚,做什麼都不會順利」,她因為害怕而同意,脫光後,鄭男就開始在她身上比畫及撫摸,直到手指進入她的陰道,鄭男才說儀式已完成,當晚她就和母親和鄭男同床而眠。
小芳表示,隔天母親又稱「惡鬼只是暫時壓制住」必須要發生性行為,不然以後做甚麼都不會順利,她雖然怨恨,但仍答應,母親便以電話通知鄭男,當天下午5點多,鄭男抵達,母親就催促她脫衣,儀式開始後,鄭男以黑絲襪矇住自己雙眼,和她發生關係,母親則在一旁滑手機。
小芳的母親起初指稱是女兒說謊,後來才坦承,有協助鄭男和女兒發生性行為,且鄭男原本有用保險套,但進行到一半,鄭男就對她大喊「瘋女人,把我的保險套拿掉,我才有辦法出來」她就伸手幫忙脫掉保險套。
鄭男於案件審理時否認犯罪,並強調,他要做法收驚時,小芳未反對,他也不知道小芳未成年。
法官認為,鄭男事前就曾聽小芳的母親說過女兒就讀國中,應已知道小芳未滿16歲,卻假藉宗教、神跡的名義,利用小芳母親的信賴,性侵小芳,而小芳母親也未盡保護少女的責任,兩人行為已戕害少女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