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出租騎樓地 屋主鋸擋車鐵杆挨告

邱姓女子購買一處店面時,為了增加出租格數,邱女竟將擋車用的鐵欄杆也鋸掉,增加出租格數。社區住戶認為權益受損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為承租戶,不知道租地來源,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屋主鋸掉社區欄杆涉犯毀損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資料照,記者王錦義攝)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邱姓女子購買一處店面時,前屋主將騎樓出租給多名攤商擺攤,為了增加出租格數,邱女竟將擋車用的鐵欄杆也鋸掉,增加出租格數。社區住戶認為權益受損,對承租客及屋主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為承租戶,不知道租地來源,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屋主鋸掉社區欄杆涉犯毀損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該社區的洪姓女住戶認為,社區騎樓應屬於社區全體所有,便對屋主及3名承租攤商提出告訴。
檢警調查發現,攤商擺設地點,是在騎樓外的道路上,行之有年,該道路部分是私人土地,沒有辦法進行取締;但邱姓屋主居然把社區用來阻擋車輛的鐵欄杆切除,增加出租格數及方便攤商及顧客出入使用,明顯毀損社區設備。
檢察官認為,屋主雖有權利出租騎樓外土地,但是不能將社區用來擋車的鐵欄杆切除,邱女涉犯毀損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