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摩鐵162次都沒事 這次攜女酒後竟跌重殘還免賠!
2015/08/12 11:1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陳姓男子去年7月1日凌晨帶女子投宿摩鐵,不慎從2樓樓梯滑落撞到頭,竟成癱瘓,無法自理生活還要包尿布,陳男指控摩鐵樓梯間沒設置止滑板,害他跌成重殘,向摩鐵求償1307萬餘元,摩鐵反指陳男曾光顧上百次都沒事,這次他酒後不慎跌倒,與摩鐵設施無關,最高法院採信摩鐵見解,判陳男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摩鐵主張陳男曾到他們店裡住宿百餘次,光是住同一房間就10幾次,這次他酒後和女子投宿,可能因為酒醉等因素才受傷,與摩鐵設施不當無關。
高雄高分院函詢替陳男急救的國軍高雄總醫院,發現陳男送醫時有酒味,且抽血後推測案發時酒精濃度高達152毫克,人體受到如此高濃度酒精影響下,會有步伐不穩、思考和行為改變、及情緒起伏大等狀態,因此採信摩鐵見解,認為陳男因酒後控制能力不佳才跌倒。
合議庭認為,陳男投宿摩鐵達162次,使用案發房間有9次,案發前3個月每週投宿該摩鐵1到2次都沒發生事故,顯見摩鐵在正常合理使用下,沒有安全疑慮,認定摩鐵沒過失,判決陳男敗訴、摩鐵免賠,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