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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金錢糾紛被友譏諷 拿槍打死對方判無期

穆姓男子在民國100年遭槍擊,駕車撞到民宅圍牆後送醫不治。(資料照,記者黃文鍠攝)

穆姓男子在民國100年遭槍擊,駕車撞到民宅圍牆後送醫不治。(資料照,記者黃文鍠攝)

2015/07/08 22:2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毒販胡正義因貸款佣金糾紛與友人穆六山起糾紛,事後胡男被穆男譏笑「你憑什麼跟我輸贏?要拿鋤頭柄來跟我打是不是?」胡男一氣之下於100年11月30日拿一把90手槍在永康區對穆連開3槍,穆中彈負傷駕車逃離、傷重不治。台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胡嫌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在台南從事放貸款與經營毒品生意的通緝犯胡正義(46歲),因貸款730萬元佣金及信用卡遭盜刷,與友人穆六山發生爭執,穆男譏諷胡「小小偷,你憑什麼要跟我輸贏,連一把槍都沒有,要拿鋤頭柄來跟我打,是不是?」胡被激怒、向友人買了一把槍,計劃報復穆六山。

100年11月30日下午,胡正義得知穆六山與陳姓男子開車到永康區中正路一處停車場,他在停車場附近等候,見穆六山準備離去時、朝穆男開一槍,穆男負傷要開車離去,胡男又對穆連開兩槍,中彈的穆男負傷駕車逃離,但因傷重趴倒在方向盤上,最後汽車撞上民宅,穆男不治。

一審法官認為胡正義擁槍自重,因與友人穆六山之間金錢糾紛無法妥善解決,持槍射殺對方,被害人家屬傷痛至極,因此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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