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凌胞弟薛宗賢涉非法授信 判刑6月
2015/06/30 20:3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民進黨籍立委薛凌胞弟薛宗賢原擔任陽信銀行常務董事,又是蒲陽建設等4公司實際負責人,依法陽信不得對蒲陽等公司提供無擔保授信,但薛宗賢卻於95、96年間,以常務理事出席陽信董事會,與其他不知情常務董事,審核通過無擔保授信案,准予核貸5億6600萬元。新北地院今依違反銀行法中的非法授信罪,判薛宗賢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薛宗賢於95年5月2日起至96年6月20日,擔任陽信銀行第四屆常務董事,不過,他又是蒲陽建設、日月營造、仲力營造、蒲懋建設四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依銀行法規定,陽信銀行,不得提供這4間公司無擔保授信。
判決書指出,95、96年間,薛宗賢以常務理事出席董事會,與其他不知情常務董事,審核通過無擔保授信案,以致於蒲陽建設等公司合計貸得5億6600萬元。
95年間,薛宗賢主動具狀向士林地檢署自首,審理時也認罪。法院審酌薛自首,且有償還貸款,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