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荷包失血!行車抽菸、汽車併排7月1日重罰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小心荷包失血!7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點燃香菸並抽菸影響他人,將開罰600元; 汽車於路邊併排停車,將重罰駕駛2400元;另國道常見車輛輪胎皮掉落影響交通甚至因此釀災,也將提高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從7月1日起實施,重要交通新制修正重點,包括有使用被「吊註銷車牌」的車輛占車位,即便停在合法停車格內,也將被吊離並拔牌,並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者,處600元罰鍰,此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3項,屬於新罰則;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的情形,處汽車駕駛人2400元罰鍰。
另外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部分,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而導致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未達1.6公厘)者,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隊表示,除了行車抽菸開罰為新制定的罰則之外,其餘如汽車「併排停車」,原本的舊制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2項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明天起的新措施,則修訂提高為2400元罰鍰。
國道警察第三隊交通組長黃修哲則強調,以往常見高速公路車輛爆胎掉落的輪胎皮,影響到後方車輛行車安全甚至釀成傷亡,原本的舊條例是針對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未達1.6公厘)者,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新修訂的條例則提高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用路人可得留意。
民眾普遍對交通新制措施叫好,有人表示行車抽菸罰600元罰太少了,應該罰6萬元,最討厭看到機車族或汽車駕駛人行車時抽菸讓菸灰往後飄,不但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
另外,彰化市曉陽路平常汽車併排情形相當普遍,機車族對重罰也多表示支持,希望能因此改善汽車併排情形,還給他們安全行車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