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八仙出租場地、變更設施用途未上報
2015/06/29 13: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炸重大公共安全意外,繼被勒令停業後,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今(29)表示,八仙樂園違規出租場地及變更遊樂設施的用途,且未向主管的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同意,屬違規行為。
中央社報導,觀旅局指出,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遊樂園區若要出租場地,須向地方政府提出安全管理計畫備查,並報請觀光局同意,但八仙樂園抽乾泳池池水辦理彩色派對,屬辦理非營業項目活動,涉及遊樂設施出租及變更用途,卻沒提報相關計畫給新北市府及觀光局,屬違規行為。
觀旅局表示,依據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35條,觀光遊樂業應設置遊客安全及醫療急救設施,並建立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針對園區營業項目水域遊樂設施所可能衍生的意外事故進行演練。八仙水上樂園雖在18日進行演練,但因為彩色派對活動不屬八仙水上樂園原營業項目及遊樂設施,所以並非演練範圍。
且依據觀光遊樂業服務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關於八仙水上樂園彩色派對意外事故,觀光遊樂業不僅是場地出租單位,遊客在園區發生事故,八仙水上樂園應協助救護或送醫,且不得以「概不負責」記載,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