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男追大眼嫩妹闊氣送鑽石 求愛遭拒欲討回
2015/06/18 17:3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從事鑽石買賣批發、40多歲的林男,欲追求22歲的大眼嫩妹郭女,今年2月在友人家相約聚會飲酒後,大方掏出一袋鑽石(內有7顆)交給郭女,還炫耀聲稱每顆鑽石價值約1.5萬元,郭女以為是林男送她的禮物,開心收下。
孰料,林男酒醒後向郭女追討,指稱當晚告訴郭女可從中選取2顆,其他5顆請她暫為保管,不是整袋都送給她,怒控郭女涉侵占罪,新北地檢署調閱2人通聯紀錄,發現郭女曾LINE林男「接受你的追求又反悔是我不對,但鑽石不見了,我願意賠償」,認為郭女主觀上無侵占意圖,今將她不起訴,認為此事屬民事糾紛,建議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尋求解決。
郭女坦承收下林男的鑽石,供稱當時對方說要送給她,不過並未說要送幾顆,後來林男說她只能選2顆,另外5顆要還給他,她也願意,但7顆鑽石已遺失她找不到,願意賠7.5萬元和解,但後來林男又改變心意不願撤告,她不確定對方的意思,所以尚未賠償,當庭拿出1萬元,願先賠給林男部分的賠償金,但林男拒拿,堅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