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林汝洲外甥 涉買票判刑
2015/06/18 11:3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第2屆市議員林汝洲的外甥陳進益,被查到涉嫌為林汝洲買票,勾結某社區主委林春明等人以每票5百元行賄,台中地院判處陳1年10月,附帶捐給公庫30萬元,緩刑5年,林判1年7月,附帶捐給公庫5萬元,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陳進益在去年11月14日傍晚,至位於龍井區中沙路林姓樁腳(另案起訴)住處,交付2萬餘元,請求林協助發放賄款每票500元,林除自家5票,又發給8名有投票選權者(另為緩起訴)。
陳進益又交付蔡姓樁腳(另案起訴)2萬4千元,請求協助交付賄款每票500元給選民,事後拿到錢的選民,在檢方偵辦時已主動繳回賄款,獲得緩起訴。
去年11月29日投票前夕,陳進益交付7萬5千元給龍井區某社區主任委員林春明,請求他協助發放每票500元賄款給該社區有投票權選民,林已發放17人(均已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