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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跨海查頂新上游 認為大幸福就是飼料油廠

頂新劣油案開庭,魏應充出庭應訊。(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劣油案開庭,魏應充出庭應訊。(記者顏宏駿攝)

2015/06/16 11:4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雖然頂新劣油案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但承辦的彰化檢方於4月間透過司法互助到越南查頂新的上游大幸福公司,檢方今天直指大幸福的衛生條件非常差,是間不折不扣的「飼料油廠」,絕非楊振益事後翻供所說的「我們的油都是可食用的」。

檢方的跨海調查資料已於日前呈給彰化地院,今天審理庭,檢辯雙方針對查廠的證據力進行攻防。

蒞庭的檢察官莊佳瑋首先開砲,直指越南大幸福公司就是「飼料油廠」,根本不是被告律師所說,「大幸福的油很乾淨,是人可以吃用的」。

莊佳瑋說,廠區內有許多鐵桶都標示「專作飼料用」、「不可提供給人食用」,他們上到儲油槽,發現油桶又髒又臭,呂氏幸(負責人楊振益的太太)也說「很久才洗一次」。

莊佳瑋強調,從他們蒐集到的跡證顯示,大幸福就是一間飼料油廠,專門收購飼料油,再跨海提供給頂新做成食用油,這與楊振益最初的「自白相符」,即使楊振益事後翻供,稱廠內的油皆可食用,都無法掩蓋這是一間飼料油廠的事實。

但被告律師群起反擊,律師團表示,檢方的「訪廠」究竟遵守的是哪一國的法律?既然該案已進入司法審理,檢方竟然在未知會合議庭的情況下逕行跨海查廠,完全不遵照刑訟法也未尊重地院,「證據力大有問題!」

魏應充的律師余明賢說,檢方提供的訪廠資料,只呈現對被告不利,一些對被告有利的卻被刻意隱暪,例如檢方在拜訪「越南第三公證公司」時,還特別肯定對方的檢驗能力,但檢方的起訴書,卻說這間第三公證公司涉嫌收受大幸福的賄賂,前後竟有如此大的態度落差。

律師團用「皇帝微服出巡」形容檢方的跨海查廠,他們認為,檢方違法取得這些證據,有很多地方都不客觀,不足以作為指控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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