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假好心載她 惡運將竟性侵被害者
2015/06/11 16:1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計程車運將林再興前年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區與女騎士小美(化名)發生擦撞,小美腳部受傷,林男假好心送她就醫、上班,又說要送她到事故現場牽車,未料林男竟在車上強逼小美口交得逞,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3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前年7月25日上午7 時30分許,林男開車與小美(有輕度智能障礙)發生擦撞後,小美因腳部受傷,只能把機車留在現場,搭上林男的計程車前往附近醫院就診,結束後再搭林男的車上班,林男還主動要求待小美下班後,載她到事故現場牽車。
小美信以為真,同日下午3時許,搭上林男的車,準備到現場牽車,林男卻伸出狼爪,強行親吻、撫摸胸部與大腿,更開車到偏僻處,逼小美口交,還咬她胸部。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合議庭認定他強行性侵小美,斥責他惡性重大,犯後一再飾詞否認犯行,判刑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