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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老公騙了?還是偷吃找藉口

夫妻已簽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離婚登記,能不能各自男歡女愛!洪姓婦人稱兩人沒感情,邱姓丈夫同意讓她去交新男友,她因而懷孕又被丈夫提告,刑事部分判4月,民事部分要賠25萬元。(照片經變色處理)圖與本文無關

夫妻已簽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離婚登記,能不能各自男歡女愛!洪姓婦人稱兩人沒感情,邱姓丈夫同意讓她去交新男友,她因而懷孕又被丈夫提告,刑事部分判4月,民事部分要賠25萬元。(照片經變色處理)圖與本文無關

2015/06/07 13:4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夫妻已簽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離婚登記,能不能各自男歡女愛!洪姓婦人稱兩人沒感情,邱姓丈夫同意讓她去交新男友,她因而懷孕又被丈夫提告,刑事部分判4月,民事部分要賠25萬元。

判決書指出,邱男說與洪婦結婚育有1子,從未同意洪婦去交男友,洪婦不顧已為人妻人母,與男同事過從甚密,102年竟又與第三人生下1女,請求100萬元賠償。

洪姓妻子喊冤,說她結婚後全心為家庭付出,在老公的家族公司上班,但邱某無主見,夫妻生活竟是其家人在決定,兩人感情漸行漸遠,邱某家人已要求簽署離婚協議書,她也簽了,但邱某說顧及小孩要有完整家庭,先不登記,等兩造找到合適對象後再辦理登記,也鼓勵她在工作場合找合適對象,可與異性深入交往,邱某已多年未與她聯繫,也隻身到中國工作,早已形同陌入,此時來提告很沒意思。

法官調查兩人確實還沒有登記離婚,洪婦也無法明確舉證邱某同意她去交男友,邱某也否認有縱容她去交男友,洪婦妨害家庭被判4月確定,至於請求100萬賠償太高,降為25萬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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