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停車救人 女駕駛「狂叭」5分鐘逼讓路
2015/05/20 21:23
〔記者吳政峰/新北報導〕「叭叭叭叭叭!」這不是麥當勞的廣告,而是一名悍女硬要救護車讓路,所鳴的喇叭聲!
新北市秀峰特搜隊昨日中午12時接獲一起救護案,一名住在汐止區大同路上的八旬老嫗急需救護,救護員張立夫與黃得福立刻驅車前往協助,由於馬路兩旁均有停車格,因此路幅僅容一車通過。
救護車停在老嫗家樓下,兩人立刻衝上樓救援,幫老婦實施靜脈注射,沒想到才5分鐘,就聽到樓下傳來喇叭聲,且是不間斷的連續聲響,但因他們忙著救人,無法即刻移車。
未料,喇叭聲足足按了五分鐘,經過的路人對女駕駛道德勸說,一旁的鄰居也看不下去,拿出手機蒐證並放上臉書說「有甚麼緊急的事比救人重要嗎?」
9分鐘後,兩名救護員帶著老婦下樓,對女駕駛解釋正在執行救護任務,喇叭聲方才停止,而救護車也到車讓出一條路,供女駕駛通行,幸而老婦就醫後無生命危險。
汐止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規定略以:「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違反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1條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另若該車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則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