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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讓妳懷孕」 性侵前妻的代價是.....

2015/05/19 09:0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對離婚的夫妻,丈夫想要復合,但妻子卻一再拒絕,男方努力了1個多月仍挽不回女方的心,丈夫竟跑到女方家對前妻性侵得逞,前妻趁機脫困報警,男方因而吃上性侵等官司,但最後仍獲得前妻原諒,被法官判處緩刑4年。

判決指出,這名莽夫去年7月和妻子離婚後,一直和前妻保持交往,想要挽回這段婚姻,但前妻不買帳,執意不可能復合後,去年8月底,莽夫跑到前妻家樓下,用手機拍下前妻機車的照片,再透過臉書訊息功能傳送照片和「妳不下來會很難看哦」、「我幫妳機車上鎖」等訊息給前妻。

前妻擔心車子會上鎖會無法出門上班,只好勉強開門讓前夫入屋,沒想到前夫入屋後,竟把前妻拉到床邊,強行脫去前妻的衣物後,壓在前妻身上呢喃:「我要讓妳懷孕」後,隨即對前妻性侵得逞。

莽夫洩慾後,擔心前妻向母親告狀,竟要求前妻不得離開他的視線,就連前妻要出門上班,莽夫也要求由他載送,前妻不從,莽夫不但搶走前妻的手機、車鑰匙,甚至前妻想改搭計程車上班,也在大馬路上被莽夫用力掐手,直到前妻打了前夫兩巴掌,才得以順利掙脫,並報警驗傷。

高雄地院審理時,莽夫賠給前妻30萬元作為補償,前妻也表示願意原諒對方不再追究,還請法官給前夫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官認為,前夫因一時無法控制情慾,導致行為失控性侵前妻,經過司法審判程序後,應該會有所警惕,因此判前夫緩刑4 年,以勵自新,但仍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避免再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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