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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親變事主! 媒人出借200萬當聘金慘被拗

媒人借新郎200萬元當聘金,事後卻討不回。(資料照,記者王俊忠)

媒人借新郎200萬元當聘金,事後卻討不回。(資料照,記者王俊忠)

2015/04/29 08:52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公親變事主》真實上演!

張姓媒人為了幫乾妹妹的兒子順利結婚,借了200萬給親家母,讓新人能在婚後開一家咖啡店,豈料,親家母拿到錢後,卻稱這筆錢是「聘金」拒絕還錢,張某為此提告詐欺,檢方卻認定這是兩人間的借貸關係,因此不起訴親家母,還要張某自己去打民事官司解套。

前年4月間,張姓媒人在乾妹妹的請託下,同意幫忙作媒,替乾妹妹的兒子完成終身大事,一行人前往提親時,姚姓親家母稱,女兒可以出嫁,但因未來女婿和女兒都沒有工作,希望能幫他們開間咖啡店;親家母當時還說,自己有筆1000萬的定期存款即將到期,到期後就可以領出來還錢。

張姓媒人為了讓婚事圓滿,當場拿了10萬元現金交給親家母,隔天又匯了190萬到親家母的戶頭,等到新人最後順利完婚後,姚姓親家母開始避不見面,張姓媒人無奈只好提告詐欺。

檢方偵查時,姚姓親家母認為,這筆200萬並非借款,而是對方所拿出來的聘金,因此不用還錢,但檢方傳喚雙方提親時在場的相關人,證人都有聽到這筆200萬是借款非聘金,檢方也認為聘金由媒人支付與常理不符,但當初借錢時,張姓媒人應該評估相關風險,不能因此事後沒拿到欠款,就提告刑事詐欺罪,應該尋求民事途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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