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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女王控被《壹週刊》設局 北檢傳喚裴偉出庭

不滿被報導是援交妹,劉喬安控《壹週刊》涉妨害秘密罪,《壹週刊》社長裴偉出庭說明。(記者陳慰慈攝)

不滿被報導是援交妹,劉喬安控《壹週刊》涉妨害秘密罪,《壹週刊》社長裴偉出庭說明。(記者陳慰慈攝)

2015/03/13 16:50

〔記者陳慰慈、錢利忠/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不滿被設局偷拍,怒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傳喚裴偉出庭,歷經2小時庭訊,裴偉訊後不願接受採訪,表示一切問題請找公司法務經理,隨後迅速離開北檢。

檢察官昨原定傳喚裴偉及劉喬安的律師出庭,並就此案以證人身分傳喚分別喬裝媽媽桑、嫖客的《壹週刊》李、曠姓記者,沒想到劉不請自來,當曠開口時,劉突然啜泣、情緒崩潰。裴偉昨則請假未到,僅委由律師出庭。

去年12月10日,《壹週刊》報導劉喬安從事援交,開價一次10萬元,操香港口音的男嫖客殺價到3萬元,雙方議價半小時喬不攏破局,劉最後收港男2000元「車馬費」,還主動在房內脫掉紅色迷你裙,換上牛仔短褲才離開。

不滿被報導是援交妹,劉喬安控《壹週刊》涉妨害秘密罪,《壹週刊》社長裴偉出庭說明。(記者陳慰慈攝)

不滿被報導是援交妹,劉喬安控《壹週刊》涉妨害秘密罪,《壹週刊》社長裴偉出庭說明。(記者陳慰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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