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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張作驥性侵女 質疑文化部還給張國家文藝獎章

遭張作驥性侵的A女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記者項程鎮翻攝)

遭張作驥性侵的A女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記者項程鎮翻攝)

2015/03/11 18:5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遭張作驥性侵的A女傍晚透過律師謝智潔發布聲明稿,痛批張作驥罪行確鑿,且外傳文化部還給張電影拍攝輔導金,也沒考慮他的罪行是否有辱國家文藝獎章,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A女強調,每天晚上,她的腦中一次又一次重複播放她被張作驥咬醒,試圖掙扎離開影像,張強摀他的嘴,嚴厲制止她說:「你這樣呼叫是犯規的喔!」她至今仍隱瞞母親,不想讓母親和家人傷心。

A女指出,案發時雙方非合意性交,張作驥卻向法院聲稱當時喝醉,但張竟能指揮現場友人離去,很不合理,張承認跟她不熟,她哪有動機和張性交。

另外,張作驥聲稱是她自行碰傷,還說和她的傷勢和一般性侵受傷不同,但案發後她到萬芳醫院急診,當時醫師就看到她的嘴唇和舌頭有紅腫咬傷,四肢有多處瘀青和抓痕,並非自行碰撞所致。

遭張作驥性侵的A女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記者項程鎮翻攝)

遭張作驥性侵的A女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記者項程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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