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租14萬付3000養老母 母撤銷房屋贈與勝訴
2015/01/20 15: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謝姓男子,92年繼承父親名下21筆土地房產,每月收租至少賺14萬元,卻對現年83歲的老母不孝,未盡扶養之責,每月只付3000元給母親,還打官司搶房客的承租合約,使母親原本每月5萬租金收入斷炊,母憤而提告要求撤銷贈與北市八德路一間房子,台北地院今判老母勝訴,謝男應將房子移轉給母親。可上訴。
謝母主張,她前年11月開膽囊切除手術,住院看護費8萬多,兒子接到她存證信函才付她5萬多,在她提告撤銷贈與之前,兒子每月匯給她3000元,爭奪到八德路租客後,卻不幫她還房客的押金,害她被房客告返還押金。
她又說,她手術後須要看護照料,但她每月只有雲林的老人年金7000元,看護費基本工資就要1萬9;她也不承認雲林的房子是兒子的。
法官認定,雖然謝男有3位姊妹也是月付3000元給母親,但民法規定扶養不是簡單的除法平均分擔,而是應依經濟能力分擔義務,謝男有21筆地產,收租收入頗豐,應負擔母親每月維持基本生活、看護的開銷3萬4000多元,認定謝男未盡扶養義務,判應將北市八德路的房子所有權登記還給老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