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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夢想家」官商勾結 馮光遠遭求償百萬判免賠

盛治仁不滿馮光遠在談話性節目批他「官商勾結」,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國慶晚會涉及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判決馮等3人免賠。(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盛治仁不滿馮光遠在談話性節目批他「官商勾結」,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國慶晚會涉及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判決馮等3人免賠。(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5/01/07 12:48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作家馮光遠批評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浪費公帑、官商勾結,並與漫畫家蔡協崇聯手發表短篇漫畫,指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涉圖利、洩密,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也同聲質疑音樂會亂花錢,引發盛治仁不滿,向馮、蔡、梁3人提告求償各1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國慶晚會涉及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3人言論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屬善意評論,判盛敗訴,3人免賠;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盛治仁另告馮光遠妨害名譽,馮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得知本案獲判免賠,馮光遠表示,「這才是民主國家應有的公正判決」,馮強調,官員本應接受人民的監督與提醒,若官員遭受批評就控告人民,恐使言論倒退。馮並指出,他政治評論多年,本相安無事,但馬英九上台之後,至今背負10件官司,質疑馬政府箝制言論自由。

建國百年晚會規模浩大,其中「夢想家」音樂劇2晚耗資2億餘元,馮光遠提出質疑,就此官司纏身。馮在部落格中痛批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遭判拘役20天確定,但馮拒繳易科罰金2萬元,選擇坐牢20天;民事部份,台北地院日前再判馮須賠償25萬元。

另外,盛治仁不滿馮在談話性節目批他「官商勾結」,另提告求償100萬元;與馮聯手發表諷刺漫畫的蔡協崇、批音樂劇「亂花錢」、「內神通外鬼」的北市議員梁文傑,均遭盛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官審理認為,馮等3人針對建國晚會預算案,分別以「官商勾結」、「弄」、「內神通外鬼」與諷刺漫畫,質疑預算執行有漏洞、弊端,雖用語稍嫌尖酸刻薄,但民主社會應容許主觀的價值判斷,使真相愈辯愈明;盛治仁的名譽可能遭受損失,但就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兩相權衡,後者顯有較高價值,故判3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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