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書局總經理挪用基金會公款遭訴
2015/01/06 15:0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正中書局總經理張瀞文(41歲)涉嫌挪用書局捐助成立的良彥文教基金會4450萬,遭新北市調查局依公益侵占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無前科,且歷次挪用款項均於該年度完成回補,給予緩起訴,須繳60萬處分金給國庫。
張瀞文95年6月1日起擔任正中書局總經理,並經良彥基金會董事長、執行長授權,處理基金會的會務與財務,但卻被教育部發現,張涉嫌占用基金會款項,96、97年間,自基金會挪用約4450萬元,用於購買不動產投資、支付澳門度假村住宿費、購買股票等。
檢方追查,張瀞文明知良彥基金會的基金屬於公益財物,限定用於推動人文及社會教育等公益用途,但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利用掌管基金會帳戶存摺、印鑑章之便而侵占基金會公款,但張對犯行坦言不諱,檢方因此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