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停車糾紛罵「幹」挨告 檢方不起訴

2014/12/17 12:2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不滿欲停的機車停車位遭粘男所占,要求粘男移車,粘男不滿對方搞不清狀況,該停車位為自家店面騎樓,大罵「幹!」陳男覺得受辱,提告粘男涉犯公然侮辱罪,粘男供稱當時是罵「看」非「幹」,台北地檢署認為,該話語應只是粘男當下的情緒語助詞,非針對陳男,給予粘男不起訴處分。

今年8月15日下午,陳男騎著機車至北市興隆路粘男家的店面前,發現車位竟遭粘男佔走,要求粘男把車移走,粘男不滿大罵「幹!」

粘男解釋,因為當時在店內跟友人聊天,陳男到店內兇狠地大小聲,要求他移車,他覺得自尊受損,才會說:「看,那A阿捏」,檢察官認為,以當時的情境而言,粘男應是罵「幹」非「看」比較可信。

檢方認為,粘男罵「幹」,應僅是表達當下認為自尊受損的語助詞或口頭禪,非主觀上有公然侮辱之意,認定粘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