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周女對員警比中指 被依妨害公務起訴
2014/12/15 13:4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周姓婦人因案被帶到派出所,員警請她回座位完成筆錄,她竟對員警比「中指」,警詢她辯稱是玩「烏龜烏龜翹」,在檢察官偵訊時又說,是讓警察看她中指的鑽石很大顆,檢察官認為是狡辯依妨害公務起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10月25日下午周姓婦人因案被帶到大墩派出所,揚言她也要提告傷害,但是員警要對她做筆錄時,她在所內、外四處走動,員警叫她坐下來把筆錄作好,她竟對員警比「中指」,員警勸阻無效,繼續無厘頭,決定辦她而對她上手銬。
警詢時周女辯稱在玩「烏龜烏龜翹」,而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偵訊時她又辯稱,讓警察看她中指的鑽石很大顆,表示她也是有錢人。
大墩派出所指出,周女租屋在派出所附近,經常不明就裡,就跑進派出所拿寶特瓶裝水、手機充電、上廁所,我行我束,或是坐一整夜滑手機,原本沒有具體威脅不管她,後來甚至亂闖所長、所長辦公室,簡直把派出所當自己家,實在拿她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