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辱人垃圾 易科罰金6萬元
2014/12/01 16:23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廖姓男子因土地界圍問題,與毗鄰而居的林男起嫌隙,兩度在公開場所辱罵林男「垃圾」,林不甘受辱提告,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分罪論罰,併判拘役60天,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算,合計6萬元。
原應互相尊重、和睦相處的鄰居,卻因住家土地界圍問題反目,廖男兩度在與林男狹道相逢時,不顧他人得共見共聞,公開以閩南語辱罵對方「垃圾、垃圾」;備感名譽受損,林男選擇不再隱忍提告。廖男到案否認,但員警私下探問,又改口坦承。
案經東檢起訴、台東地院審結,法官認為廖男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狀態下,公然罵林男垃圾等穢語,足以貶損對方名譽及社會評價,酌量2人為鄰居,倘有土地糾紛,更應以理性寬容的態度尋求解決,但廖男不思及此,僅因細故,竟以言詞對林男加以辱罵,所為實不足取,但念及審理時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罹患憂鬱性疾患,並受睡眠障礙之苦,2罪併判拘行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