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雷射卻變遠視 名醫判賠35萬
2014/11/18 11:0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著名近視雷射眼科診所,4年前替近視1000多度女證券員進行雷射手術後,兩眼變成遠視200至300度,對方請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楊姓醫生未善盡告知手術風險義務,判決賠償35萬元確定。
99年6月8日,證券公司詹姓女業務員前往眼科診所就診,並接受楊姓醫生進行雷射手術後,兩眼變成遠視275度至300度,她認為楊事前未告知手術風險,讓她無從正確評斷是否接受手術,及楊雇用沒有執照黃姓女職員為術前檢查及說明,違反醫師法,要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楊姓醫生則說,親自為詹女檢查眼睛,並解釋手術風險,對方也在手術同意書簽名,已盡告知義務。又說,黃女領有從業人員證照,並向詹女詳細說明手術,並交付簡介供她閱覽,況且詹女經矯正後已回復正常視力,否認有過失。
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據陪同詹女看診林女指稱,當天對話只有1、2分鐘,楊未提及手術風險,只說近視2000度的他都開過,因而認為楊未盡告訴義務,並審酌兩造地位和經濟狀況,認為賠償35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