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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不得宣傳 將修法解套

2015/08/30 06:00

中選會建議 內政部認為可行 學者也相挺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現行「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頻遭朝野立委及民間質疑不合時宜,據了解,中選會建議內政部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刪除有關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內政部經徵詢學者專家意見,多認為罷免不得宣傳的現行規定不合時宜,有必要檢討,正通盤檢討選罷法的修改,在未來適當時機提出。

北市選委會建請釋憲

割闌尾團隊今年二月針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提出罷免案,事隔半年,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卻發文認為割闌尾團隊違反選罷法「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擬裁罰該團隊六十萬元。北市選委會開會後裁定,由於「宣傳活動」定義模糊、執行有疑義,暫停審理個案,將建請中選會向大法官提出釋憲。

中選會發言人陳文生表示,有關中選會是否就此事提出釋憲,將由中選會委員會議開會討論。

不過,陳文生說,中選會已建議選罷法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刪除選罷法中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使現行選舉與罷免的規範一致,也就是競選公職與罷免公職期間都可宣傳。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羅瑞卿表示,內政部經徵詢多位學者專家的意見,大多認為罷免不得宣傳的現行規定有必要檢討,由於早期罷免案很少,外界比較沒有注意到「罷免不得宣傳」規定,現在有關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引發討論與注意,認為現行規定不合時宜,內政部也認為學者專家的看法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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