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海巡等危勞 退休金維持七○制
2015/06/07 0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這幾年警察出現退休潮被解讀是與退休制度的變革有關,但目前公務人員的月退休金制度雖由「七五制」延長為「八五制」,年金改革準備再延長為「九○制」,不過對於性質特殊的警察、消防、海巡等人員,仍依「七○制」辦理。
滿15年、年滿55歲可月退
立法院在二○一○年七月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將「七五制」延長為「八五制」,也就是年齡加年資的總數必須滿八十五,才可請領全額月退休金。如任職滿二十五年者,須年滿六十歲以上;但若已年滿六十歲,只要年資超過十五年,仍可請領全額月退休金。
但有例外規定,亦即工作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的警察、消防、海巡等人員,可在主管機關送經銓敘部認定後,依「七○制」辦理;只要任職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即可請領月退。
考試院在二○一三年四月提出的年金改革草案,進一步將「八五制」再延長為「九○制」;不過危勞人員,仍依「七○制」辦理。相關修法至今尚未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