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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案 黃國昌聲請傳馬作證

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太陽花學運案,為釐清學運起因馬英九毀憲亂政,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當庭聲請傳喚馬總統作證。圖為黃國昌(右一)、學運領袖林飛帆(左一)等人在庭訊後步出法庭。(記者王敏為攝)

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太陽花學運案,為釐清學運起因馬英九毀憲亂政,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當庭聲請傳喚馬總統作證。圖為黃國昌(右一)、學運領袖林飛帆(左一)等人在庭訊後步出法庭。(記者王敏為攝)

2015/04/17 06:00

〔記者張文川、張筱笛/台北報導〕去年「三一八」太陽花學運攻占立法院行動,帶頭者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學生陳為廷、林飛帆、魏揚等十一人被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台北地院昨第二次開庭,黃國昌當庭聲請傳喚總統馬英九作證,以證明馬政府跨越憲政紅線、以黨領政、毀憲亂政、縱容行政權凌駕立法權強行通過服貿的前提事實是否存在。法官說將由合議庭評議裁定傳誰作證。

准警入立院?律師聲請傳王金平

十一位被告的義務辯護律師團並提出共同書狀,聲請傳喚立法院長王金平作證,以證明立院當晚是否允許警方進入立院,警方是否合法進入立院執行公務?律師團並聲請傳喚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林鴻池作證對質,以證明張慶忠卅秒通過服貿送立院院會存查,是國民黨團的決議還是張慶忠的個人決定?

在北檢的偵訊筆錄中,張慶忠說是黨團決定,林鴻池則供稱是張決定,兩人說法矛盾,律師團認為這是攸關馬政府是否以黨領政的重大關鍵,除了要求兩人作證對質,還要求拷貝兩人的偵訊影帶,釐清兩人偵訊時的陳述是否與筆錄所載相符。

黃指學運起因馬毀憲亂政

黃國昌要求馬英九到庭作證,因為先有馬政府近年來毀憲亂政、「納粹式」以黨領政,是整起學運的起因,「卅秒事件」只是表象和引爆點,馬作證可釐清行政部門如何簽署服貿協議、黨團如何在國會運作通過審查,以證明是否以黨領政;檢方也有必要明確表態是否要爭執「馬毀憲亂政」的客觀事實。

公訴檢察官表示,黃國昌等人是「主觀」認為馬毀憲亂政,這屬犯罪動機,是有沒有構成「阻卻違法」的法律見解問題;馬有無毀憲亂政,是政治性問題,無須找人來本案證明。

法官︰由合議庭裁定傳誰作證

辯護律師顧立雄反駁,被告當下的主觀認知,與客觀事實是兩碼事,有必要釐清客觀事實是否存在,馬毀憲亂政若不是事實,就是黃國昌等人「誤認」馬毀憲亂政,否則就是確有其事。法官說將由合議庭評議裁定傳誰作證。

上次開庭,十一位被告有九人到庭,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學生林楷翔因出國未到,昨天是首次全員到齊。

林楷翔承認站在立院議場的「椅子山」上丟擲睡袋,但沒有丟員警,且立法院長並未同意警方進入議場驅離,警方違法執行公務。

李惠仁說他是獨立媒體記者,三一八當晚他是去採訪,卻被三名員警從立院一樓拖到鎮江街側門, 他雙手雙腳和頭部都受傷,他才試圖撥員警的帽子要求不要暴力對待記者,警察的帽子就掉了。

起訴書中,員警指控李惠仁「揮右拳攻擊員警的右太陽穴」,李反駁:「我和員警面對面,我的右手不可能一百八十度旋轉打到警察的右太陽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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