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度解職再當選 老二創政壇奇蹟
2013/07/12 06:00
記者曾韋禎/特稿
人稱「老二」的親民黨立委林正二,曾因省議員選舉涉賄遭判當選無效後,挾雄厚的基層實力贏得補選,回任原職,創下台灣選舉史上的先例;又因第七屆立委選舉涉賄遭解職後,再於第八屆當選立委,而他因第七屆的賄選案,再度喪失立委資格,寫下另類的政壇紀錄。
林正二是來自台東關山的阿美族原住民,他在一九九一年登記參選第二屆國代,自此開啟二十餘年的政治生涯。
省議員被解職 又補選回任
林正二在一九九四年當選省議員;但因台東縣太麻里鄉代會秘書陳勇義疑於選舉期間為其賄選,同年十二月二十日就職當天,遭檢方起訴;之後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遭花蓮高分院判決當選無效。林隨即投入補選,再度高票當選,回任省議員原職,創下台灣政治史上,解職又補選回任的首例。
凍省後,林正二轉戰第四屆立委,高票當選。但在尋求連任時,因國民黨參選爆炸,仍受省議員賄選官司所擾的林正二被「排黑條款」阻於門外,遂轉披親民黨戰袍,並以第一高票當選第五屆平地原住民立委。
第六屆立委選舉,他驚險地吊車尾三連任成功。第七屆立委選舉則在國、親氣氛融洽下,國民黨禮讓一席給林正二,使親民黨能在第七屆立委保有唯一的一席。
但林正二又疑因選舉期間於桃園舉辦賄選餐宴,在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遭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解除立委資格。第八屆立委選舉他又捲土重來,並且當選。
同起賄選案 被解除兩屆立委職務
這項賄選案的刑事部分,高院曾二度判決無罪,最高法院昨則維持更二審的一年八個月有罪判決。林正二因同一起賄選案的選舉訴訟和刑事訴訟,接連被解除第七、八屆立委職務,再次創下台灣政治史上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