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刑度 立委主張設「一年門檻」防輕判
2026/01/11 05:3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認為,反滲透案件因無最低法定刑的規定,承審法官極可能只以簡易審判、處以易科罰金與緩刑結案,因此提案修法明定最低一年的刑度規定。(記者叢昌瑾攝)
目前平均刑度3至6個月
「反滲透法」施行屆滿六年,據統計,檢察機關累積起訴一二七人,目前判決確定有罪者五人,平均刑度三個月至六個月。民進黨立委認為,反滲透案件達到起訴門檻比一般刑事案件高昂,卻因無最低法定刑的規定,承審法官極可能只以簡易審判、處以易科罰金與緩刑結案,因此提案修法明定最低一年的刑度規定。相關修法明日將在內政委員會進行初審。
王定宇提案修法 週一立院初審
根據法務部統計資料,二〇二一年至二〇二五年疑涉違反反滲透法共有五八三件,自二〇二二年起,分別起訴四人、十八人、九十七人、八人,目前遭判決有罪者確定者共五人、無罪七人,其中二〇二三年平均判決刑度三個月,二〇二五年平均判決六個月。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王義川等人提案指出,二〇二〇年公布的「反滲透法」 就境外敵對勢力及其在地協力者,就其從事捐助政治獻金、助選行為以及進行遊說等擾我民主體制正常運作的行為,已有初步禁止規範。不過現行反滲透法第三條至第五條條文的罰則無最低刑度的規定,司法實務留給法官相當寬廣的判刑空間。
王定宇認為,從執法成本來看,反滲透案件的調查大多具跨域性與隱蔽性,檢察官要達到起訴門檻,背後耗費的人力與物力,比一般刑事案件高昂。不過在起訴之後,因無最低法定刑的規定,承審法官極可能只以簡易審判、處以易科罰金與緩刑結案,因此提案修法明定最低一年的刑度規定。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也提到,鑑於近年有許多違反國家安全案件,法院針對相關犯罪者屢屢輕判,因此提案修法增訂,法院為審理違反本法之犯罪案件,應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由具有國家安全相關專業知識之法官辦理。辦理前項案件之法官,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之國家安全相關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訓練時數、專業認證及相關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法務部:恐有不符罪刑相當疑慮
對此,法務部書面報告表示,草案提高最低刑度的結果,可能導致情節較輕的情形,仍須處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倘又不符諭知緩刑或酌減其刑的要件,恐有不符罪刑相當性原則及刑罰級距的疑慮,建請再酌。
對於陳冠廷提案主張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法務部表示,司法院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正的「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其附表的「軍事專業案件」類別已修正為「國安軍事專業案件」,涵括案件種類包括「反滲透法」的犯罪案件,因此是否仍有必要修法,建請再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