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中共滲透 退輔會擬修法 擴大退除役官兵停止權益範圍
2025/12/10 05:30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先前質詢表示,中國自去年六月發布「懲獨廿二條」,恫嚇手段不斷,竟有高階退役將領於媒體上配合演出,宣稱被通緝、被偵查的人終生難以出國,嚴重打擊我軍士氣、影響內部團結。(資料照)
與國防部增訂對敵表忠罰則 兩案送政院審查
因應中共對國軍的滲透力道加劇,國防部研擬修正「陸海空軍刑法」,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的罰則,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刑責,從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提高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退輔會則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擴大停止權益範圍,並新增對無月退退役官兵的懲罰,兩項草案皆已送行政院審查。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先前質詢表示,中國自去年六月發布「懲獨廿二條」,近期不斷宣稱對我資通電軍人員發布懸賞通緝,或宣稱對不在中國境內之我國國人「立案偵查」。中國恫嚇的手段,竟有高階退役將領於媒體上配合演出,宣稱被通緝、被偵查的人終生難以出國,嚴重打擊我軍士氣、影響內部團結。
對此,退輔會近日函覆說明,為健全退輔制度並維護國家尊嚴,已研擬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卅二條第一項,增訂第四款退除役官兵具有法律所定「停止」領受全部或部分退除給與權利的事由者,於其停止領受期間,停止輔導條例規定的權益。
對無月退除給與者,退輔會指出,草案條文增訂,如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申請赴中許可相關規定),得依裁罰數額停止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輔導條例規定的權益,以強化嚇阻效果。草案已報行政院審查中,後續將配合修正其施行細則,明定停止權益期間的裁量基準。
防軍人躺平降敵 擬修法加重刑責
另為遏止現役軍人對敵效忠的行為,國防部表示,已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廿四條修正草案」,除增訂處罰刑責,亦加重「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的法定刑及增訂其預備、陰謀犯的處罰,以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
根據國防部今年三月預告的草案條文,針對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刑期由現行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草案新增,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