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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產條例逕付二讀 黨產會:救國團不當黨產 恐無法收歸國有

    2025/12/03 05:3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立法院藍白昨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立委游灝所提「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逕付二讀。民進黨痛批「害怕討論、只會表決」的立院,邪惡到無以復加。(記者塗建榮攝)

    立法院藍白昨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立委游灝所提「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逕付二讀。民進黨痛批「害怕討論、只會表決」的立院,邪惡到無以復加。(記者塗建榮攝)

    藍白昨日聯手,將國民黨立委游顥領銜提案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逕付二讀,意圖把救國團排除於不當黨產條例適用範圍之外。黨產會對此表達「深切遺憾」,並嚴正聲明「中國國民黨修法救黨產,大家能視而不見嗎?」

    據黨產會調查,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青運機構,在黨的公文及會議紀錄均有記載。救國團當年隸屬於國防部底下,是在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決定,並未因掛在國防部下就脫離黨的控制。在威權統治時期,救國團執行各種黨國交辦任務,取得青年活動中心等許多不動產,未歸還國家,一九九三年總資產累計達四十一億元,名下財產多數非民主時代所賺。

    二〇二二年七月,黨產會認定救國團六十一筆土地建物、十六.三億餘元資產為不當取得財產,須移轉國有;收歸國有的部分,目前訴訟停止中,因附隨組織案仍在法院審理尚未定讞。若黨產條例未來修法通過,救國團不當黨產恐無法收歸國有。

    ​黨產會昨日表示,救國團對於黨產會認定其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之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刻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黨產會指出,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然北高行依舊於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作成的一〇七年度訴字第一二二七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誤。

    ​黨產會強調,假設救國團如其所宣稱一般,「曾隸屬於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之附隨組織」,試問,在救國團脫離國防部之隸屬關係後,為何不曾歸還國家賦予該團執行任務的剩餘財產?而且,在歷經數年的調查過程與訴訟中,救國團始終未曾針對黨產會依據政府、國民黨相關檔案、史料所做,認定國民黨以其執政的優勢,為救國團不當自國家取得財產部分,做出合理之反駁。

    黨產會批評,在黨產會歷經數年的調查與訴訟期間,不斷發現救國團在黨國威權時期協調軍訓教官,對大專校園師生、社團進行長期的監控,救國團歷年來皆以「年代久遠、查無資料」等說詞迴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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