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教團體要求比照警消 銓敘部:確保退撫基金永續
公教要求修法停砍退休金,銓敘部今回應,除要維持退休人員適足的生活保障外,也要確保退撫基金永續。(銓敘部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藍白在立法院修法強拉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八十%,公教人員昨呼籲修法停砍公教退休金。銓敘部回應說明,政府於二○一八年推動年金改革,主要是為了解決退休所得與現職待遇接近的不合理現象,以健全退撫制度,並使退撫基金財務永續,如驟然提前停止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或提高退休所得替代率,將降低年金改革的財務效益,使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更為提前。
銓敘部表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建置的核心原則,除要維持退休人員適足的生活保障,也要確保退撫基金財務的永續,以及權利義務對等原則,這是一個相當嚴肅的課題,應該要經過慎重理性的討論。
銓敘部也強調,現行退撫制度採確定給付,已不是全由政府負擔的恩給制,因此應該依照精算結果,由基金成員和政府共同努力維持,避免過度擴大國庫及全民負擔。
針對有人點名銓敘部長施能傑聲稱有八成退警月拿七.四萬元,銓敘部也發聲明澄清,銓敘部一直都是說明依新制的月退休所得「上限」金額是七.四萬元,從未指八成警消月退拿七.四萬元。
澄清退警月領七.四萬是上限
銓敘部表示,修法後的月退休所得「上限」金額是七.四萬元,係指警察人員五二五俸額退休所得替代率八十%的最高金額,並做為與其他公務人員差距的對照;外界因不瞭解退撫制度的用語,簡化說成八成退警會領七.四萬元,兩者完全不同,退休人員即使是相同退休所得上限,也會因退休年資新制和舊制年數組合不同、退休俸額等條件不同,實際月退休所得自然有個別差異性。
銓敘部也說,採用法定的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當作計算標準,乃是任何修法過程的評估方式,對於外界刻意誇大的指責,銓敘部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