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法補漏 立委:網紅收中國錢助選 應加強規範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被起訴。(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林欣漢、林哲遠/台北報導〕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被起訴。檢視該法未竟之功,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認為有兩個部分應加強規範,首先是政治獻金專戶的期間太短,應配合反滲透法拉長調查範圍,其次,若網紅收中國的錢幫特定台灣候選人打廣告卻未揭露,應該要被處罰;但他也坦言仍在形成共識,尚未提出草案。
拉長獻金專戶時間 擴大調查範圍
沈伯洋表示,修法主要有兩個方向。首先是選舉前的政治獻金專戶時間太短,而反滲透法就只能在這段時間內調查。以柯文哲的案例來看,根本就是隨時隨地都涉嫌收錢,沒有分選前選後,所以第一個是時間,應該把政治獻金專戶的時間拉長,這樣反滲透法可調查的時間隨之拉長,調查範圍才會更大。
沈伯洋指出,其次是政治獻金法應該要處理網紅收中國錢的部分。譬如說在選舉過程中,某人收了中國的錢替特定台灣候選人進行業配,也應受規範。一種方式是形式認定,例如直接抄中國官媒,就是直接應和,草案就明文規範,但這有點危險;另一種就是真的要有金流,且要揭露,沒揭露被查到要處罰。
不過,沈伯洋坦言,法規能夠要求的最主要都是候選人,若第三方自發性掛候選人看板,和中國無關,那一定沒關係,如果是拿中國的錢沒揭露,就要被處罰,這茲事體大,一動下去等於所有廣告都要管,這很難設計,所以細部文字要怎麼調整,目前辦公室也還在凝聚共識中。
國民黨團人士則表示,目前沒有國民黨立委就政治獻金法修法提出想法,過去前立委游毓蘭曾提案,將各政黨初選金流納入該法規範;且該法目前僅規定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的廠商,在履約期間不得捐獻政治獻金,卻未規範該廠商負責人,形成管理漏洞。民眾黨團也曾提出相關修法,但在民進黨一黨獨大下並未通過。
國民黨團人士指出,這一年來,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已經建立很好的合作默契,共同目標是強力監督執政黨,也不失各自政黨的主體性,未來若有修法的需要及共識,都可以充分溝通討論。
民眾黨團人士表示,黨團目前沒有就政治獻金議題做相關法案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