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淵遭判刑九年 陸委會譴責 促中公開判決書
2024/09/06 05:3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共公布「懲治台獨廿二條」意見後,台籍人士楊智淵被控「台獨頭目」犯下「分裂國家罪」,遭中共當局重判九年。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昨批評,中共利用本案恫嚇全台民眾,行「長臂管轄」之實。政府嚴厲譴責,要求中共立刻公開判決書。
二○二二年八月,中國以「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在中國教圍棋的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今年六月,中共發布懲獨廿二條意見,宣稱將追懲台獨頑固份子;本報掌握,中國國安部八月指控楊智淵是「台獨頭目」後,中國司法單位「秘密審判」將其重判九年,成為第一位被懲獨祭旗的台灣人。
陸委會昨證實楊智淵重判,梁文傑表示,中共以「分裂國家罪」判處國人楊智淵有期徒刑九年,我方政府及家屬均拒絕接受此結果。本案恰好驗證中共發布的懲獨廿二條意見,完全針對全體台灣民眾而來,再次提醒國人,應慎思赴中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