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反質詢定義 黃國昌沒答

國會改革修法引發擴權爭議,總統賴清德、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監察院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昨召開準備程序庭,聽取4聲請人及關係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張文川、陳彩玲/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開庭審理立院擴權法案釋憲案,大法官尤伯祥詢問立法院代表、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總統若拒絕赴立院國情報告或接受詢答,立法院是否會以人事同意權反制?黃國昌回稱,立法院還沒邀、總統也還沒來,他無法預判假設性問題,若總統不來,立法院什麼都做不了,頂多開記者會指責他。尤伯祥又問「反質詢」的定義,黃國昌未直接答覆,審判長許宗力要求黃三天內以書面答覆。
尤伯祥於大法官詢問時間問黃國昌,若總統認為新法條違憲,拒絕在釋憲案判決之前受邀至立院國情報告,或只報告而拒絕回答立委提問,立法院會如何處理?會不會反制總統的人事提名權?這關係到是否有暫時處分的急迫性。
尤伯祥並引用黃國昌的答辯書指出「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認為這種答辯是「以問答問」,而立院修法禁止反質詢的目的,就是為了限制以問答問,但黃國昌自己也做一樣的事,要求黃回答反質詢的明確定義及核心概念。
黃國昌回稱,總統國情報告制度並非此次修法所創設,存在於憲法增修條文,修法只是將其制度化,規範總統來到立院後要做什麼事。尤伯祥追問「你沒有回答問題」,黃國昌說「立法院還沒邀請,不知道總統會不會來、用什麼理由不來」,他無法預判,法條中也沒寫「即問即答」,而「依序即時回答」是訴訟法的規則。
黃國昌並說:「就算總統不來,立法院什麼事都不能做」,頂多只能開個記者會說總統不遵守政治承諾。至於會不會以人事同意權反制,黃表示,就像現在行政院提名的NCC委員一樣,只要行政院長卓榮泰基於行政一體、責任政治,「民眾黨團」還是願意進入實質審查。
由於黃國昌發言時間過久又不著重點,光是總統國情報告就講了近十分鐘,審判長許宗力多次請他節制發言,至最後黃仍未回答反質詢的定義,許宗力庭末請黃國昌於三日內以書面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