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財產申報上網公告》公督盟:落實陽光法案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議員財產申報應上網公告。(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須比照正副總統等公職人員,上網公告財產申報資料,並適用於年底地方選舉。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昨表示,肯定立院修法作為,讓監督地方首長的議員也要公開揭露財產,接受民眾檢視,呈現「政治足跡」。
張宏林受訪表示,現行法規僅規定總統、副總統、立委、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沒有理由監督地方首長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不用揭露。此次修法,議員在候選人階段就要揭露財產,估計年底選舉,就會有兩千多位議員候選人申報財產,讓民眾公開檢索,此次修法是落實陽光法案一大步,也是台灣民主的一大進步。
張宏林說,政治人物申報財產就像是「政治足跡」一樣,即便當下無人察覺問題,但因為有公開,在事後仍可被檢視或追蹤。例如前立委顏寬恒在去年台中第二選區補選時所爆出的財產爭議,就是因為過往選舉時沒有機會被仔細檢視,但在單獨選舉時,因為過往申報資料有公開,所以被梳理出申報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