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憲委員會 通過18歲公民權版本
2022/01/19 05:30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在國民黨立委缺席下,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昨表決通過獲民進黨、民眾黨、時代力量共識的十八歲公民權修憲版本,將送至院會表決。
修憲須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四分之三決議,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立院一一三席立委,國民黨團三十九席,超過四分之一,只要國民黨團不支持,修憲案無法通過。
修憲委員會昨逐條討論修憲案。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十八歲公民權已是國人共識、社會共識,公民權下降到十八歲可以馬上具體落實。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台灣十八歲公民權已落後其他國家太久,希望趕快讓修憲案出立法院,交付公民複決。
三黨所提出的版本為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停止適用。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受訪說,國民黨支持十八歲公民權,但國民黨反對民進黨在修憲委員會違反程序正義,自行推舉主席及排定議程,國民黨團擁有修憲的否決權。民進黨意圖很明顯,就是要讓修憲破局,再讓國民黨來揹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