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中國助選有前例 退將羅文山拿中方獻金 登挺馬廣告
2022/01/18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商林懷等五人獲中國資金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助選,林懷等五人昨被判刑。中國介入台灣選舉的亂象由來已久,前總統馬英九兩次選總統期間,也曾爆發陸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收中方政治獻金,替馬登廣告助選的違法案例,該案於去年七月經三審判決有罪定讞,羅被依違反政治獻金法等五罪輕判二年,易科七十二萬元罰金確定。
判刑2年 易科72萬罰金
現年八十六歲的羅文山為陸軍官校二十八期,曾任裝甲兵學校校長、聯勤副總司令、國防部常務次長及第三屆國大代表;他於二○○七年三月至二○一四年十二月間,擔任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卻在擔任會長任內,毫無敵情意識,違法收受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香港人士何飆的政治獻金合計八三九萬多元,並依其指示在報紙頭版刊登支持馬英九競選總統的選舉廣告,代替中方替馬英九助選。
判決書提及,羅文山明知許智明及何飆為香港居民,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政治團體不得收受香港居民的政治獻金,並應於收受後的兩個月內申報繳庫,卻涉嫌從二○○八年五月開始,三度收受許智明提供的兩百萬港幣政治獻金、何飆提供的十三萬餘元港幣捐款,換算共收受台幣約八三九萬元;羅收錢後,還侵占其中的一百萬元並匯至妻子帳戶。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羅文山知法犯法,依四件違法收受政治獻金罪、一件業務侵占罪,各判刑八月至一年二月,五罪合併判刑二年半、褫奪公權二年並沒收犯罪所得。二審高院量刑時考量羅已高齡八十五歲、患有心臟病,五罪各改判為五月至六月徒刑、合併判刑二年,可易科罰金七十二萬元。檢方雖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去年七月仍認為二審已充分說明量刑理由,駁回上訴而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