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教召14天 企業享租稅優惠
2021/12/07 05:30
新制教召將試辦 優待條例送政院待審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防部明年試辦新制教召,部分後備軍人須召訓十四天;為降低對企業的衝擊,國防部已將新版「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送至行政院待審。根據草案,公司、學校等若有員工受召,依法須給付員工薪資,但申報當年所得稅時,可扣除支付薪資一五○%所得額;另為增進誘因,志願參與教召的後備軍人,第五次起可受領獎金。
企業支付薪資 可扣除一五○%所得額
據估算,若公司受召雇員每日薪資為一千五百元,並被召訓十四天,公司應支薪二萬一千元,但公司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可自所得額扣除三萬一千五百元。
立法院財政、外交聯席會昨審查「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邀國防部、財政部官員報告。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指出,考量社會公益,員工若請防疫隔離假,企業申報當年所得時可扣除二○○%所得額;員工為國參與教召,政府能否比照此精神,扣除企業所得額?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薪資費用得以自企業所得中扣除;國防部長邱國正表示,國防部十一月三日已將新版「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送至行政院待審,並有相關措施。
根據國防部去年八月公告「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未將企業獎勵或稅制扣除方式明文化;新版草案則揭示,後備軍人受召時,所屬機關、機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且上述單位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得將支付於員工受召期間的薪資,乘以一五○%自所得額扣除。
志願參與教召 第五次起可獲召集獎金
「兵役法」規範,後備軍人教召以退伍後八年內四次為限;但為增進誘因,上述草案揭示,受召四次的後備軍人若志願參與後續召集,第五次起可獲得召集獎金,發放基準由國防部擬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