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明年五月提修法 追究加害者責任
〔記者李欣芳、簡惠茹/台北報導〕立委黃國書「線民事件」,促轉會被質疑轉型正義「只做半套」,促轉會昨天宣布將提案修正促轉條例,增訂專章追究當年加害者的責任,包括追究刑事與行政責任、追回贈勳等榮典,若是公務員則追回退休俸。相關修法預定明年五月提出。
蘇:就算有線民 更該譴責最上位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立法院答詢表示,威權時代的一黨專政黨國體制,利用政府機器、公權力資源預算逼死人民,進行監控或做了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總體來說人民包含線民都可能是受害人,就算有線民,也已經是最末端,更可惡更該被譴責的是最上位,為了權位用不公不義逼迫人民的政權和掌權者,促轉會要做的工作還很多。
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昨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的研究僅釐清軍事審判體制,釐清加害者責任則是為了進一步釐清上層黨國體制輪廓及運作方式。她說,整個威權體制的上層結構,黨國體制裡,國民黨的角色無所不在,呼籲國民黨嚴肅面對這段歷史,不要自外於轉型正義工程,具體做法可以從通報海工會、青工會檔案做起。
根據促轉會規劃,加害者責任釐清處置方案的修法,包括定義加害人、課以主管機關調查義務、規範主動調查的對象與範圍、設置法定調查程序,以及對調查結果的處置和救濟程序等。
追刑事與行政責任 榮典、退休金
促轉會發言人陳雨凡說,將從威權時期的行政首長、政治檔案揭露的人名等著手調查當年的行為,首先要求當時負責的行政機關調查,如有需要將移送檢調司法體系或公務人員懲戒體系,追究刑事和行政責任。
陳表示,進入司法檢調的案子依照刑事訴訟法程序辦理,如經過法院審判後確認有刑責,加害者就要負責;如送交公務人員懲戒,加害者可能會面臨撤職、離開公務員職位或追回退休俸等結果。不過,處置方案也設計被調查者主動呈報的免責機制,鼓勵當年的加害者或參與者主動說出真相、道歉,經調查若屬實,就可免責。有些加害者已經過世,但有關其倫理、道德與歷史責任,仍然應受到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