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少將涉共諜被退伍 提告遭法院打臉
雖獲不起訴 但確有接受招待 軍方斥視軍人榮譽於無物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馬祖防衛指揮部少將副指揮官謝嘉康被控涉共諜案,且多次接受中方人員招待,被國防部以不適任為由,調任空軍司令部委員接受調查,謝雖獲不起訴處分,但國防部認為他「視軍人榮譽於無物」,且一年內未納編,核定他退伍,謝不服打官司要求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處分於法有據,判謝敗訴確定。
謝嘉康 原被視為明日之星
五十九歲的謝嘉康是陸軍官校正期班砲兵五十六期畢業,歷任飛彈指揮部副指揮官、少將指揮官、馬防部少將副指揮官等要職,原本被視為明日之星,但涉共諜案後「被退伍」,也斷了軍中前途。
檢調指控,辛姓空軍退役上校應中國總政戰部「趙明」指示,涉嫌在台發展組織並蒐報我軍事機密。辛男二○一○年起邀約時任上校的謝嘉康出國旅遊,謝起初因公而未成行,經辛一再邀請,謝最終受邀赴星馬等地旅遊,並受贈貴州茅台酒等物;謝經檢方訊後諭知十萬元交保。
檢方二○一七年五月依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將辛男起訴,檢方認為謝雖接受招待,也與中方人士接觸,但查無犯罪事證,將謝不起訴處分。辛男一審判六月,可易科罰金;二審認定辛罪證不足改判無罪,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另,檢方認為謝身為國軍將領卻不知避嫌,接受招待也有不當,送交國防部調查其違失;國防部將謝調任空軍司令部少將委員,展開行政調查。
一年內未納編 軍方強制退伍
二○一八年三月,空軍司令部召開將級軍官逾額納實評議會,認定謝明知和他接觸者具中國軍方背景,卻仍接受招待,「視軍人榮譽於無物」,嚴重影響軍方形象。另外,空軍少將編制為卅二人,謝的馬防部少將副指揮官一職已被佔缺,而當時少將員額卻有卅三人(包含謝的委員職務在內),且一年內未檢討將謝納入編制,同年五月依服役條例第十五條第四款的「逾越編制員額」等規定,報請國防部核定謝的退伍處分。
謝提訴願被駁回,打行政訴訟指出,他已獲不起訴處分,還他清白,若空軍無少將缺,應查詢陸軍有無少將編制讓他納實,核定他退伍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規定。
最高行認於法有據 判謝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審酌台灣和中國間政治情勢,中國對台灣採取軍事行動仍無法排除,空軍司令部將謝調任委員,屬適當處分;此外,謝原本屬陸軍飛彈部隊,經組織調整已移編至空軍司令部,依服役條例處分妥適。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處分於法有據,判謝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