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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私菸案 華航涉案4人都判刑

國安私菸案14被告刑期

國安私菸案14被告刑期

2021/06/12 05:30

〔記者張文川、鄭瑋奇/台北報導〕國安局軍士官利用總統專機返台機會,向華航人員私買大量未稅菸品案,台北地院昨天宣判,除了八名軍士官各被重判六年二月至十年四月外,華航時任副總經理邱彰信、空品處協理于堯、管理組管理師陳穎彥三人,皆依逃漏稅各判刑兩年八月、兩年六月、兩年,空品處代理組長黃川禎則被認定為貪污罪幫助犯,也重判五年四月。

前副總邱彰信 兩年八月

華航對此表示,針對「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專機作業,華航員工皆按多年慣例執行任務,盡全力服務所有貴賓;對於法院判決,華航深感遺憾,將全力協助員工上訴。

北院認定,超過免稅額的扣案菸品確實為漏稅物品,專機訪團成員與入境旅客相同,通關時適用「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超過免稅額的九千七百九十三條菸,未向海關申報就入境,自屬漏稅物品,認定八名軍士官共逃漏稅捐八百一十八萬餘元。

合議庭也認為,黃川禎曾收到吳宗憲傳送的機場通行證照片,明知吳打算以公務車載運未稅菸出關,仍提供協助,建議吳取貨時「可用卡車擋住以掩人耳目,上貨速度要快」,承諾會「按捺」地勤作業,可見黃有幫助運輸未稅菸的主觀犯意,以貪污罪幫助犯論處。

北院認為,邱彰信早已知華航向來採用機邊交付模式,和國安人員交易免稅菸,已從內部會議得知有五、六個裝免稅菸貨櫃未上飛機;邱在得知菸品遭海關查獲後,也和兩名協理在群組討論「我們想一下說詞」,認定邱有逃漏稅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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