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擬修反滲透法 不得聽從中共 做政治宣傳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據透露,國安單位有意修正強化「反滲透法」,下階段的修法方向,擬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政治宣傳及散布不實訊息,以遏阻中共對台滲透及資訊戰。
國安人士提及,紅色滲透早已深入台灣各階層及領域,有政治參與及媒體資訊的滲透、關鍵技術竊密等,透過散布虛假訊息,對台展開認知作戰,「反滲透法」未來有必要從最小範圍擴充至各領域反滲透。
散布假訊息 加重刑責
官方舉例,像是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發布虛假訊息,或者中國國台辦一通電話打到媒體編輯台,指示製造假新聞、替中共政治宣傳、甚至影響農產品價格等。
他強調,為打擊假訊息,政院前兩年啟動兩波修法,在「災防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修法遏止,現有法規已有罰則;如要在「反滲透法」增訂受中共境外勢力指示散布不實訊息,並加重刑責,應可支持。
在國安會建議下,「反滲透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修正相關條文,未來擬由相關機關與立法院民進黨團溝通協調,再決定由黨團或政府部門提出修正草案。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林志潔受訪表示,現行「反滲透法」一看就知道沒太大功效,因為只綁在違反「選舉罷免法」、「遊說法」、「集會遊行法」等幾個特定法律上,總統選舉四年才一次,「遊說法」立法以來成效不彰,「反滲透法」當然難有成效。
林志潔建議,應從媒體、經濟、校園、金融、文化滲透等各個不同層面著手,進一步修法或立法規範,不要像現在局限於政治參與活動的滲透。例如防堵校園滲透,可要求收受中國資金贊助的學校,依法公布金流,政府應弄清楚滲透來源,將不同滲透標的逐一列出。
南台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羅承宗說,中共指示在地協力者、黑幫份子,暴力傷害、恫嚇在台港人及台灣民眾,已有銅鑼灣書店先例,這不只是侵害個人法益,而是利用個人法益嚴重危害國家法益,也應納入「反滲透法」加重其刑,政府不能毫無做法,法務部應設法防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