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涉案退將逍遙海外 補破網 立委:全盤檢討制度
〔記者涂鉅旻、俞肇福/綜合報導〕退役中將、前國防部整合評估室(現為整評司)主任林勤經涉嫌將「博勝案」軍售標案內容洩漏給軍火商,二○一四年遭高檢署通緝,但礙於修法時間差,致使林多領約二百一十萬元的退俸、優存。朝野立委昨認為,此狀況是否為軍方獨有,有賴通盤檢討;另亦可尋求有無修法追繳退俸之道。
另尋求有無可能修法追繳退俸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在二○一八年六月修法後,特別將軍人「因案被通緝期間」停止領受退除給與納入規範,而包括此條例、「國家安全法」等,皆有定罪後追繳退俸的條文,唯林勤經案未經司法判決,無從啟動追繳機制。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呂玉玲昨表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法律多不溯及既往,但林案攸關社會公義,假若採行退休舊制、奉公守法的軍人退俸遭減,逃亡通緝的賣台退將還能保有退俸,明顯不合理,可尋求有無修法追繳退俸的可能。
但呂玉玲也說,縱使修法納入溯及既往條款,實務上仍可能面臨難以執行的狀況,例如,林勤經退役後移民美國,若財產也一併帶到美國,是否名下已無台灣的資產可以執行?討回退俸的可能性很低。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認為,類似於林勤經的案子是否考慮嚴格處置?其餘涉及國安的現行制度,是否還有類似漏洞存在,且不僅止於軍人的範疇?都應全盤檢討與盤點。
至於是否追繳林勤經的退休俸?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羅致政、蔡適應皆認為,依照「無罪推定」原則,應依照現行法律,待判決確定後執行為佳。王定宇表示,關鍵在於政府能否即時停發退休待遇,法務單位也應即時函知國防部、退輔會以貫徹執行。
蔡適應則指出,林勤經曾是國軍的高階將領,把國家重要情資對外販售,法所不容;政府對於已無法聯繫、失蹤的退伍軍人或公教人員,應有是否核發退俸的評斷機制。假若無法聯繫林勤經,持續發放退俸有無疏失?值得進一步討論。